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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诗词学会诗词教学与研究工作委员会 “双节同庆·诗韵中华”诗词征稿启事 金秋送爽,丹桂飘香,我们即将迎来中秋佳节的阖家团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日庆典。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抒发家国情怀,营造欢乐祥和的双节氛围,特举办此次诗词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征集主题 以“中秋国庆双节同庆”为核心,内容可围绕以下方向创作: 描绘中秋月色、团圆之美、思乡之情。 歌颂祖国发展成就、时代风貌、民族精神。 抒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、对家国繁荣的祝福。 对各行业劳动模范、英雄人物等先进事迹的宣传歌颂。 二、组织机构 主管单位:中华诗词学会 主办单位:中华诗词学会诗词教学与研究工作委员会 三、征稿对象 面向全球华人诗友。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师生参与,优先录用。学生作品请注明姓名、学校、指导老师等信息。 四、作品要求 1.体裁形式:
①词。统一用《水调歌头》词牌,且使用苏轼《水调歌头﹒明月几时有》的体式。
②诗。格律诗、古体诗。
③曲。(附曲牌体式)
④另:学校诗词教学与研究方面的论文及诗教案例,可以发邮箱。
2.用韵要求:词用《词林正韵》;诗用《平水韵》或《中华新韵》《中华通韵》,但不可混用。新韵、通韵要标明。 3.内容要求:主题鲜明,情感真挚,语言生动,富有感染力;论文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,重在做法与效果,反对空头理论。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及不良导向的内容。 4.原创要求:作品必须为原创,严禁抄袭、剽窃。 5.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晚上18点止。 7.投稿格式:题目+姓名(省、市)+内容。格律自检,投稿一次性完成。不要多次修改,定稿后再投稿。 [color=rgba(0, 0, 0, 0.9)]五、征稿性质及版权 [color=rgba(0, 0, 0, 0.9)]本次征稿不评奖,择优发表。主办方对所有作品拥有展览、出版、宣传、改编等使用权,无需再向作者支付稿酬。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。 中华诗词学会学校诗词教学与研究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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