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6.09.15】“清清黄河·海东诗韵”全国诗歌征集大赛征稿启事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olHwE ... 2925&lang=zh_CN
“清清黄河·海东诗韵”全国诗歌征集大赛征稿启事
清清黄河 海东诗韵 以|词|作|伴 以|诗|会|友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,孕育了灿烂的中华文明。海东市地处黄河上游河湟谷地,是黄河文明的重要源头之一。这里山河壮美、民族和睦、文化多元,素有“河湟福地·最美海东”之美誉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,传承诗歌艺术,弘扬黄河文化,展现黄河生态之美与中华民族治理黄河的壮举,海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拟举办“清清黄河·海东诗韵”全国诗歌征集大赛。现面向全国广大诗歌爱好者征集优秀作品。
一、大赛主题
“清清黄河·海东诗韵”
作品应聚焦黄河生态之美、中华民族治理黄河的伟大实践,讴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成就,展现海东独特的河湟文化魅力与民族团结风貌。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海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承办单位:海东市作家协会
三、征稿题材
现代诗、古体诗词均可。
四、征稿要求
(一)参赛作品须紧扣大赛主题,思想健康、积极向上,富有艺术感染力,体现时代精神,传递正能量。
(二)作品须为原创,未公开发表(包括新媒体、自媒体、国内外出版物)。严禁抄袭、套改、代笔或完全由人工智能(AI)生成,一经查实,即取消参赛资格。 (三)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3首,现代诗总行数不超过100行;格律诗词需符合格律声韵要求,新旧韵不能混用,每位作者不超过3首。每人限投稿一次,多投无效。
(四)投稿即视为参赛者同意主办方相关要求,主办方有权在作品集、报刊、展览、网络等平台使用获奖作品,不另付稿酬。
(五)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,不退稿,请自留底稿。
五、征稿时间
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止(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)。
六、投稿方式
(一)本次征稿仅接受电子邮箱投稿,谢绝纸质稿件。
(二)投稿格式:稿件请用Word文档附件发送,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,标题加粗。所有稿件须在正文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开户行及银行卡号等基本信息。
(三)邮件主题请注明:“清清黄河·海东诗韵”全国诗歌征集大赛 + 姓名 + 作品名称。
投稿邮箱:HDwl0344@163.com(字母部分为海东文联拼音首字母缩写,前两位为大写,后两位小写)
七、奖项设置
大赛设一等奖1名、等奖3名、三等奖7名、优秀奖30名,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,并按照《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》支付相应稿费。
八、评审
由主办方邀请知名诗人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、复评和终评。
九、成果运用
获奖作品将择优在相关刊物及平台推介宣传。活动期间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亲临海东活动现场。
十、其他说明
(一)参赛作者应遵守著作权法相关规定,凡因侵权作品导致主办方遭受损害的,后果由作者自负。
(二)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。
海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26年7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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