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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粘对”的哲学与美学审视(刘可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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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6-27 12:3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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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粘对”的哲学与美学审视

刘可亮


  


粘对,即对仗时违背“二四六分明”要求,节奏点平仄不对立而全部相粘的现象,又有人称之为“粘犯格”。如:

武侯祠联:

  两表酬三顾;

  一对足千秋。

  左宗棠题兰州澄清阁:

  万山不隔中秋月;

  千年复见黄河清。

《对联》杂志2021年12期刊载了成谷子先生《那些被误读为“错联”的粘对名联》一文,明确指出“粘对联是对联的一种特殊形式,没有问题!”文中列举了近二十副例作,其中不乏名作。作者用“律诗中相粘的两句要求起式相同,收式却必须相异”来论证了其合理性,并认为“每句都符合律句的平仄规范,故读来音韵和谐”“完全可以运用这种对仗形式”。

此文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,并引发了一些商榷性稿件。

《对联》杂志2022年第五期发布了姚苏丹先生的商榷文章《相粘不是对仗 破格难称合规——和成谷子先生商榷“粘对”》。姚先生认为“对联的根本规律是上下联形式相对立、内容相关联,声律规律的核心是上下联节奏点上的字平仄相对(即相反)。失对就违律。”“把这样不对仗的两个句子当成上下联组成的对联,按格律要求就是不合律的错联。”“根据不以律害意的原则而在格律方面不得不突破,但破格就是突破格律,就是违律的。”

随之,《对联》杂志2022年第七期又发表了孙则鸣先生的《从“粘对联”是否“破格”谈起》。该文统计了《古今楹联名作选萃》,发现“句内声律节点或多或少失对者500副,占55%”,并论证了“律体联和拗体联从来都是对联中并行不悖的两大体裁。”认为“相粘联视为律体联比较合理。”

当前,对联理论大厦整体是围绕“对称性的美学价值”这一轴心而构建的,而尚未建立起关于“对称性破缺的美学价值”之另一轴,是类似“争鸣话题”不断涌现而似乎永无定论的根源所在。针对诸多类似争鸣,刘太品先生提出的《联律通则》“于严处是‘一把刀’,于宽处是‘一只筐’”的观点(见《关于楹联欣赏与评审中的几个问题》),透漏着这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无奈。刘太品先生之后又撰写了《“六把尺子”量对联》系列稿件,就是关于“两轴并行”的初步探讨。

显然,“粘对联”突破了人们常态的审美价值观,属于深度的“对称性破缺”问题。人们赞成者有之,反对者有之,但都停留在“举例论证”“援引名人观点论证”“数据统计论证”或“用规矩条款说事”等层面,尚未能做到“理论高度的圆融解释”。

“粘对联”的商榷话题很有代表性。与之类似的,还有“浑括对”“似对非对”“意对”等等,古人都有实践且持认可态度,而《联律通则》又无法真正包容其深度的“对称性破缺”,总是引发今人争论。到底如何正确看待、妥善处理、明确平衡点,理论界尚未回答好。

要真正在理论上圆满解释这些问题,必须站到哲学和美学的高度。

一.处理对仗矛盾古人常用矛盾分析法

面对“对称性”与“对称性破缺”的矛盾问题,必须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法。

对联是“对称性”特征很鲜明的艺术,但古人在实践和审美时,并非“以对称美的追究为轴心”,而是看到了且正视“对称性破缺”。比如说,看到了“平仄并非处处对立”的现实,正视一对矛盾,最后做出了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的“平衡处理”结论。又比如,看到了“小类工对”是最工的,但不强求,最后做出了“同门相对为工”“宽对也行”的“平衡处理”结论。

古人的一些言论,如“对仗切不可齐整。齐整对仗,定少气魄。”“对仗之法,古人读书多,用法备,常有不似对而实对者”(清薛雪《一瓢诗话》)“范元实曰:‘老杜诗凡一篇皆工拙相半,古人文章类如此。’”(清吴景旭《历代诗话》)都包含者矛盾分析法的科学运用。

可见,解决“粘对”等对仗的深层次破缺问题,我们还得拿起这一科学的方法论。

二.处理矛盾要用到“形式美法则”

对偶问题在处理矛盾关系时,判断“平衡模式”合理不合理,有没有抵达艺术层面,是否符合美的要求,必须运用“形式美法则”。

形式美法则包括“对称与均衡”“参差与齐一”“调和与对比”“比例与尺度”“变化与统一”等法则。

比如,“对称与均衡”是美学中重要的形式美法则。均衡,指布局上的等量不等形的平衡。也就是说,美学意义的均衡,是一种“不对称平衡”。从美学角度对均衡的理解,就是适当打破平均,于参差中讲究力量相当,使作品形式于变化中实现稳定,于稳定中富于变化,既重心稳固,又生动活泼。当存在深度“对称性破缺”时,依然有可能找到符合美的要求的“平衡态”。

常江先生在《对联的本质是矛盾均衡》一文中论到:“均衡理论是创立、研究、发展联律的基础。”台湾范叔寒在《中国的对联》一书中亦论到:“骈俪的发展,也就演进成为对联。同时研究中国文学,最不能忽略的是对称与均衡的原则,尤其不能完全抛弃法度和规律。”

而当今楹联界主流的认识依然是:诸元素尽可能对立、一致或等量,才是“铢两悉称”“对仗工稳”。这就是没有真正正视“对称性破缺的美学价值”,站在哲学和美学的高度来客观看问题。持这样的价值观,一旦面对突破“审美常态”的矛盾平衡问题,就会显得束手无策。

三.“粘对联”合乎“形式美法则”

看待“粘对联”我们首先要认识到:作者心里是有“绳尺”的,是明白规范律句的平仄要求的。即作者看到了“对称性”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可以有何等程度的追求。同时,也明白“粘对”的选择是偏离规范律句要求的,且这种“破缺”是深度的。权衡之下,他选择了这一“平衡模式”。

其实,哪怕是面对很工致的“严对”,也要有这样的视野和习惯,看到“矛盾体系及其平衡”,我们在理论上才走上了正轨。

下面,我们就来看看“粘对”这一选择到底是否符合形式美法则。

1.“粘对”符合“参差与齐一”法则

“参差与齐一”也是形式美法则之一。“参差齐一”是指按“一生一”的结构构成的形式规律,是最简单的形式美。“齐一”是一种整齐划一的美,即以特定形式组成一个单元,按照统一规律反复呈现,是人类认识、运用的最简单的形式美。如对联句中、句脚的“全仄全平”即是“齐一”之美;句中的“钓鱼竿”和句脚的“朱氏规则”,则是以“齐一”为主,杂入一处“参差”的形式美方式。

“粘对”的节奏点,以七言句为例,4个节奏点除了“句脚”,二四六位都整齐地“相粘”,在形式美上与句中的“钓鱼竿”和句脚的“朱氏规则”类似,是以“整齐”为主的一种美的形式。它是区别于“马蹄韵+对联谱”的一种特殊的美的形式。

2.“粘对”能保持“力”与“质”是对称的

成功的“深度破缺”造成了视觉上的不对称,反而构成了看不见的“力”与“质”的对称。

这话怎么理解呢?这里所谓的“力”和“质”不是物理学意义上的,而是审美范畴的。我们常说的“铢两悉称”,诸如“容量相当”“上下比气势相当”“机巧总和相当”等,都是指的这个范畴。它们虽然无法直接观察和量化,但能用心感受到。实现“旗鼓相当”“铢两悉称”,我们也认为它是偶句“对称美”的一部分。

比如,浑括对作品:

伯仲之间见伊吕

指挥若定失萧曹

上联的前四字,视觉上有明显的“对称性破缺”,却能感觉到其错综之中,又是重心稳固的。这就是符合“对称与均衡”法则的。

“粘对联”虽然节奏点违背“平仄相对”要求,依然能做到“铢两悉称”。

3. 成功的“粘对联”呈“浑然”之态

“深度破缺”要抵达艺术层面,最重要的标志要求作品做到一个“浑”字。“浑”取其“天然浑成”之意,表现为作品不事雕琢,毫无斧凿之痕。此时,各种破缺造成的“比例搭配”是协调的,是符合美的要求的。

“浑然”是创作时诸矛盾构成的体系抵达平衡,实现和谐的重要标志。惟有整件作品“浑然”了,所包含的“深度破缺”才立稳了脚跟,形式层面单一矛盾的“突兀态”才得以有其存在的合理性。

“浑然”的作品,通常有以下特征:

1)整句自然,上下绾合。一句话,就是“自然天成”指数很高!其中的“深度破缺”于整体而言方具“有机组成部分”之态。

2)破缺部分,不可移易。偶句“深度破缺”的“词”或“词的组合”,若更换为其他,则会明显减损作品整体效果,即具有“不可移易”性。

3)虽为破缺,却呈奇崛。奇崛,即奇特挺拔,独特不凡。“深度破缺”的部分,对仗上虽然“贡献”了大的“豁口”,而该辞藻本身具备不凡之处,自身在提供“增益”与“损益”方面也就实现了平衡。

所以,“粘对联”作品最好有超拔之姿。没把握做到杰出,说明调整余地大,还是先遵“绳尺”为妥。作品越杰出,则越能提高“浑然”的指数。邹宗德先生所举之近20个“粘对联”例作,基本都属于特色鲜明的优秀作品。作品属杰构,则说明矛盾体系的平衡态实现了一种很理想的和谐。局部的“深度破缺”造成的突兀态,也就羽化于无形,抵达了“留得残荷听雨声”之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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